上海职务侵占罪律师

-成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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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何时可提出回避请求?

添加时间:2026年5月14日 来源: 上海职务侵占罪律师   http://www.shchlxsls.cn/

辩护人何时可提出回避请求?

在刑事诉讼中,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国法律规定了回避制度。当辩护人发现参与案件处理的工作人员存在法定应回避的情形时,有权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回避申请。这一机制不仅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也体现了对当事人程序权利的尊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权利有哪些?

律师在刑事辩护过程中享有一系列的权利,这些权利旨在确保律师能够有效地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以及提出意见权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同被追诉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被追诉人会见和通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有权向证人发问,并可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发表意见。

辩护人在发现相关司法人员存在上述法律规定应回避情形时,可依法提出回避请求,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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